大东迎接石化炼油吸附剂耐磨弯管头监造
2015/1/24 20:03:44 点击:
对投标方配合
石化炼油吸附剂耐磨弯管头
监造的要求
3.4.1 投标方有配合招标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3.4.2 投标方应给招标方
石化炼油吸附剂耐磨弯管头
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3.4.3 投标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45天/10天 (国外/国内)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招标方监造代表。
3.4.4 招标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招标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投标方应提投标方便。
3.4.5 投标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招标方监造代表。
3.4.6重要部件的
石化炼油吸附剂耐磨弯管头
原材料在加工前应由招标方监造代表确认〔文件见证〕后方可投料。
3.4.7投标方应向招标方监造代表提供必需的检查工具、量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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